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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4章

  所以毫无防备的去了。
  孙红梅从后头猛然将他推进了河里。
  这里的河水还是很深的,何况大雨之下,水流湍急。
  李大成第一反应就是扑腾,可下了狠心的人,哪里叫他扑腾出来?
  孙红梅搬起石头就对着他砸过去。
  她在岸边,石头多得是。
  李大成怒骂都不行,一张嘴就是一口水,此时正是山上的水下来,都是泥沙。
  很快他就不行了,挣扎不动了。
  孙红梅就站在那,看着他渐渐往下沉,吐了一口唾沫,解气的擦泪。
  雨太大,她眼泪和雨水混合在一起。
  她又爬上去,将摩托车推进了河里。
  最后又走回去,小心翼翼的下去,将自己的身上裹上河里的泥沙。
  再爬回来,就那么趴着。
  大概是累了,她也昏迷了过去,被人拍醒后,已经过了好几个小时了,雨还在下,但是小了。
  路过的是别的村里的人。
  替她打了电话,等着自家村里人来的时候,那小河沟里的李大成早就不知飘去哪里了。
  摩托车倒是还在。
  第二天才找到李大成的尸体。
  李大成家也没什么人了。所以后事只能是孙红梅操办。
  她却送他去了城里火化了,也不办丧事。
  村长来找,她也只是说不想办。
  火化了那天夜里,她顺带买回来十斤猪肉。
  做了个喷香的红烧肉,烧了一锅米饭,又做了闺女爱吃以前却吃不到的基围虾。
  娘俩坐在一起,吃了一顿心安理得的饱饭。
  十四岁的女儿什么都没问,只是给她妈妈夹菜。
  后来,孙红梅将李大成的骨灰撒到了地里。
  而村里的一个小伙子给自己种的多肉挖土的时候,挖到了孙红梅家的一点土。
  多肉后来卖给了城里的人。
  辗转到了寒江手里。
  也是寒江八字弱,又因为胃癌导致自己火气低,所以被李自成跟回来了。
  也因此,才有了后头的事。
  三娘看完了,啧了一声:你还真是个恶鬼。
  说罢,也不听他哔哔,直接打包丢给了高高兴兴的鹿头鬼。
  三娘既然出了手,就帮到底。
  迷糊了梅林小区众人的记忆。将一个流窜犯杀人的故事种在他们脑子里。
  流窜犯已经被击毙了,所以大家也不用怕了。
  至于第一个死的寒江,也被模糊了,众人已经不记得是谁了,只是记得是个小伙子。
  三娘并不是去篡改每个人的记忆。而是直接种在寒江的身上。
  就是没见面之前可能会被记得他死了,但是只要进了就会恍然,原来是假的。
  然后他自己编造一个故事,车祸或者是坠楼没死都行。
  之所以不给他改变身份,自然也是因为他老子虽然丢了官运,但是好歹帝都官场混了这些年,找人类跑腿小弟,总要找个有用的呀。
  这件事,在三娘这里,就算是解决了。
  至于孙红梅母女。
  也有后续。
  好多年后,孙红梅那已经改名改姓孙的女儿终于考上大学又大学毕业结婚。
  孙红梅那时候也已经老了。
  她鼓起勇气,走进了派出所。
  交代了当年杀了丈夫的全部过程。
  孙玲玲都要崩溃了,她十四岁时候就知道自己那个爸爸死的蹊跷,可觉得这样又如何?妈妈还是最好的。
  第275章 找死的人
  可在看守所里,孙红梅是这样对女儿说的:那是个畜生,是个该死的东西。可本该是妈妈杀了他。这些年,我只怕自首害了你。还好,小陈是个好孩子,你们好好过。你们如今都不在老家了,也没人知道你爸妈是什么人。好好过吧。这些年,咱们娘俩过了几年安生日子,我满足了。
  可是没有人知道啊,为什么啊你为什么要自首啊?孙玲玲哭着问。
  傻孩子,可是天知道啊。妈妈虽然没文化,可当年也是念了几年书的。道理还是懂的。杀了人,就是要承担的。要不是有你,我当年早就跟他同归于尽了。虽然我不后悔杀了他,但是咱们不能亏了心啊。孩子,记住,不能亏了心。
  她是可以不来自首,可是她心里很清楚,自己的女儿知道这件事。
  她怕,怕女儿有一天,走上她的老路。
  一旦叫女儿知道,杀了人也不会怎么样,反正躲得过。有了这种念头,岂不是害了她?
  也会害了以后的孙子吧。
  还有就是,孙红梅信命。
  她怕自己造孽,报应到女儿头上。毕竟那混账东西死的不亏,可他是女儿血缘的爸爸。
  知道自己爸爸被杀了还不管,那不是有罪么?
  索性,她自己承担好了。
  最后,孙红梅还是被判刑了。
  不过,有孙玲玲和她老公奔波,又有当年村里的一群人作证。
  最后判定孙红梅杀人情有可原。虽然一定是要承担责任的,但是免除死刑。判了二十年。
  孙红梅服刑期间,遇见了几个好人。
  狱中人对她也算照顾。
  她也勤快,积极努力的工作,更是劝导后来人不能犯罪。
  接连获得几次减刑,最后只关了十三年就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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