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毫无防备的去了。
孙红梅从后头猛然将他推进了河里。
这里的河水还是很深的,何况大雨之下,水流湍急。
李大成第一反应就是扑腾,可下了狠心的人,哪里叫他扑腾出来?
孙红梅搬起石头就对着他砸过去。
她在岸边,石头多得是。
李大成怒骂都不行,一张嘴就是一口水,此时正是山上的水下来,都是泥沙。
很快他就不行了,挣扎不动了。
孙红梅就站在那,看着他渐渐往下沉,吐了一口唾沫,解气的擦泪。
雨太大,她眼泪和雨水混合在一起。
她又爬上去,将摩托车推进了河里。
最后又走回去,小心翼翼的下去,将自己的身上裹上河里的泥沙。
再爬回来,就那么趴着。
大概是累了,她也昏迷了过去,被人拍醒后,已经过了好几个小时了,雨还在下,但是小了。
路过的是别的村里的人。
替她打了电话,等着自家村里人来的时候,那小河沟里的李大成早就不知飘去哪里了。
摩托车倒是还在。
第二天才找到李大成的尸体。
李大成家也没什么人了。所以后事只能是孙红梅操办。
她却送他去了城里火化了,也不办丧事。
村长来找,她也只是说不想办。
火化了那天夜里,她顺带买回来十斤猪肉。
做了个喷香的红烧肉,烧了一锅米饭,又做了闺女爱吃以前却吃不到的基围虾。
娘俩坐在一起,吃了一顿心安理得的饱饭。
十四岁的女儿什么都没问,只是给她妈妈夹菜。
后来,孙红梅将李大成的骨灰撒到了地里。
而村里的一个小伙子给自己种的多肉挖土的时候,挖到了孙红梅家的一点土。
多肉后来卖给了城里的人。
辗转到了寒江手里。
也是寒江八字弱,又因为胃癌导致自己火气低,所以被李自成跟回来了。
也因此,才有了后头的事。
三娘看完了,啧了一声:你还真是个恶鬼。
说罢,也不听他哔哔,直接打包丢给了高高兴兴的鹿头鬼。
三娘既然出了手,就帮到底。
迷糊了梅林小区众人的记忆。将一个流窜犯杀人的故事种在他们脑子里。
流窜犯已经被击毙了,所以大家也不用怕了。
至于第一个死的寒江,也被模糊了,众人已经不记得是谁了,只是记得是个小伙子。
三娘并不是去篡改每个人的记忆。而是直接种在寒江的身上。
就是没见面之前可能会被记得他死了,但是只要进了就会恍然,原来是假的。
然后他自己编造一个故事,车祸或者是坠楼没死都行。
之所以不给他改变身份,自然也是因为他老子虽然丢了官运,但是好歹帝都官场混了这些年,找人类跑腿小弟,总要找个有用的呀。
这件事,在三娘这里,就算是解决了。
至于孙红梅母女。
也有后续。
好多年后,孙红梅那已经改名改姓孙的女儿终于考上大学又大学毕业结婚。
孙红梅那时候也已经老了。
她鼓起勇气,走进了派出所。
交代了当年杀了丈夫的全部过程。
孙玲玲都要崩溃了,她十四岁时候就知道自己那个爸爸死的蹊跷,可觉得这样又如何?妈妈还是最好的。
第275章 找死的人
可在看守所里,孙红梅是这样对女儿说的:那是个畜生,是个该死的东西。可本该是妈妈杀了他。这些年,我只怕自首害了你。还好,小陈是个好孩子,你们好好过。你们如今都不在老家了,也没人知道你爸妈是什么人。好好过吧。这些年,咱们娘俩过了几年安生日子,我满足了。
可是没有人知道啊,为什么啊你为什么要自首啊?孙玲玲哭着问。
傻孩子,可是天知道啊。妈妈虽然没文化,可当年也是念了几年书的。道理还是懂的。杀了人,就是要承担的。要不是有你,我当年早就跟他同归于尽了。虽然我不后悔杀了他,但是咱们不能亏了心啊。孩子,记住,不能亏了心。
她是可以不来自首,可是她心里很清楚,自己的女儿知道这件事。
她怕,怕女儿有一天,走上她的老路。
一旦叫女儿知道,杀了人也不会怎么样,反正躲得过。有了这种念头,岂不是害了她?
也会害了以后的孙子吧。
还有就是,孙红梅信命。
她怕自己造孽,报应到女儿头上。毕竟那混账东西死的不亏,可他是女儿血缘的爸爸。
知道自己爸爸被杀了还不管,那不是有罪么?
索性,她自己承担好了。
最后,孙红梅还是被判刑了。
不过,有孙玲玲和她老公奔波,又有当年村里的一群人作证。
最后判定孙红梅杀人情有可原。虽然一定是要承担责任的,但是免除死刑。判了二十年。
孙红梅服刑期间,遇见了几个好人。
狱中人对她也算照顾。
她也勤快,积极努力的工作,更是劝导后来人不能犯罪。
接连获得几次减刑,最后只关了十三年就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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